OPC 模式依托 AI 工具降低内容生产门槛,让单人即可完成广告全链路运营。但新业态也带来诸多监管难题:商业广告不标注、AI 深度合成内容造假、矩阵账号批量刷单、重点行业虚假宣传等风险持续凸显。本次《指引》严格依据《广告法》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,覆盖广告主、MCN 机构、自媒体、AI 技术服务商、互联网平台等全链条参与主体,确立正确导向、真实合法、各负其责、明示清晰、权益保障、合规可控六大基本原则,实现广告活动全链路可追溯管理。
两大核心规范,划清 AI 广告红线
一、落实广告可识别义务,强制双重标识
信息流广告、AI 生成短视频、虚拟人代言、AI 测评种草等商业内容,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**“广告”,不得以种草、测评、科普等名义掩盖商业推广属性。所有 AI 生成广告素材,需要同步展示“AI 生成”**标识;禁止字体过小、放置角落、折叠隐藏等变相规避标注的行为,保障消费者能够清晰分辨商业广告与 AI 生成内容。
二、建立 AI 广告专项监管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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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行**“AI 初审 + 人工终审” 双重审核机制**,AI 工具仅作为辅助,不能免除经营者审核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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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换脸、虚拟人代言如使用自然人肖像、声音,必须取得本人完整授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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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批量注册矩阵账号刷单炒量,严禁利用算法技术规避广告监管要求国家市场监...。
高风险行业专项禁令,压实多方主体责任
针对医疗、保健食品、教育培训、金融等重点监管行业,《指引》明确专项禁止条款:不允许借助 AI 技术虚构疗效、承诺保过、承诺保本收益等具有误导性的宣传内容。同时对投放行为作出约束,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医美、网络游戏等不适宜接收的广告信息。
在责任划分层面:广告主承担广告内容首要责任;平台方需要搭建 AI 广告内容识别与监测能力;全部广告素材、审核记录、AI 生成日志,留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,保障发生纠纷时可溯源核查国家市场监...。
行业启示:AI 不能成为广告违法的 “挡箭牌”
当前 AI 生成式广告应用越来越广泛,很多品牌、自媒体、服务商容易产生误区,认为内容由 AI 产出即可免除自身法律责任。该指引进一步明确:AI 属于生产工具,广告相关法律责任依旧由参与的市场主体承担。
对于开展 AI 营销的机构而言,要做好三件事:一是规范广告标识与 AI 生成标识;二是坚持人工终审,完善素材授权管理;三是做好全部广告档案留存,重点行业严控宣传话术,规避虚假宣传风险。
